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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福彩中心渠道拓展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福利彩票市场“增销量、促发展、稳渠道、亮品牌”的任务目标,夯实市场基本面、扶持销售渠道、稳定销售网络,推动我市福彩事业平稳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扶持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销售网点售彩积极性、促进全市销售网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我中心计划对全市销售渠道按月开展扶持工作,更好地完成福彩全年销售任务,稳步提升我市公益金募集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社会保障工作贡献更大力量。
二、扶持要求及标准
按照“分级分类、精准施策、普惠扶持、鼓励先进”的原则进行扶持。
(一)入围条件
销售网点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围:
1、销售网点需遵守天津市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代销合同和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合规经营;
2、符合天津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装修标准规范要求,店内张贴警示标语和代销证;
3、积极配合各类营销活动,及时张贴活动海报、条幅等宣传品,并在活动期间落实一句话营销;
4.销售员经福彩中心统一培训合格,取得销售员上岗证。
入围条件考核结果以入场巡查记录为准。
(二)考核方案
本次扶持金共计700万元,分为月度扶持和年终扶持。对达到入围条件的销售网点按考核周期内电脑票销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合规经营、规范装修、上岗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最终分级评定结果。
扶持金以最终分级评定结果为依据按相关税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对销售网点发放。
1.月度扶持
以自然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具体规则如下:
(1)五星扶持要求及标准
按照考核周期内电脑票销量排名,排名第1到第30名,共计30个,每月发放1450元。
(2)四星扶持要求及标准
按照考核周期内电脑票销量排名,排名第31到第150名,共计120个, 每月发放800元。
(3)三星扶持要求及标准
按照考核周期内电脑票销量排名,排名第151到第500名,共计350个,每月发放500元。
(4)二星扶持要求及标准
按照考核周期内电脑票销量排名,排名第501到第800名,共计300个,每月发放300元。
(5)一星扶持要求及标准
按照考核周期内电脑票销量排名,排名第801到第1300名,共计500个,每月发放100元。
2.年度扶持
开展年度考核,具体规则另行通知。
注:凡已参与《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综合商业体等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渠道创新拓展扶持方案》的站点,不在本次扶持范围之内。
三、扶持资金来源
扶持金来自于财政拨款的预算资金。
四、资金支付
全年共进行12次综合考核,其中月度考核11次,年度考核1次。扶持资金由中心按照财政拨付资金进度定期向销售网点预留的机主责任人银行卡内汇款,1、2月扶持金预计于3月统一发放,其余按月单次发放。扶持金均为税前奖金,销售网点需缴纳的税金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执行,由福彩中心代扣代缴。若因销售网点责任人个人原因导致中心无法及时汇款,则扶持资金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违规责任
销售网点应合法、合规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套取扶持资金等行为,天津福彩中心将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扶持资格,并有权要求申请人全额退还已发放扶持资金,构成刑事犯罪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天津福彩中心